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2015年
农药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药检定(管理)所(站、局),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,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检测能力,经研究,我所定于近期开展2015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内容
(一)样品和标样
此次能力验证工作的样品为二甲戊灵乳油,共有两个试验样品A和B,由我所负责向各参加单位发送。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,应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,如发现包装破损或有泄露污染等无法测试的情况,请及时与我所联系。二甲戊灵标样由我所统一提供。
(二)检测
各参加单位按照GB 22176-2008《二甲戊灵乳油》中“4.3二甲戊灵质量分数的测定”方法进行,对试验样品A和B均按照标准规定的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法检测二甲戊灵质量分数,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,并将试验条件及检测结果填写在附件相关统计表中。
(三)结果统计
结果统计采用方法再现性检验评价检测结果的满意度;同时采用稳健统计技术,计算实验室间和实验室内的Z比分数,分析误差来源。
二、参加单位
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、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我所于6月30日前完成试验样品的发送。
(二)各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请及时开展试验,按要求撰写试验报告(见附件),于8月30日前将试验报告(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)提交至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质量审评处。
(三)各参加单位应高度重视,严格自律,独立开展试验,并按时提交试验报告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我所将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统计分析,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部种植业管理司,同时进行内部通报。
(二)我所对参加能力验证工作的各单位进行统一编号,并在总结报告中给出所有参加单位名称和对应编号。
(三)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下载(http://www.chinapesticide.gov.cn)。
(四)联系人:姜宜飞,联系电话:010-59194072,传真:010-59194064,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(100125),电子信箱:13691201864@163.com。